『火车梦』—后来去看了小说

我是先看的电影,这顺序可能是错的,但也没办法。我选片子看有很大的即兴程度,那天想喝点,于是就点开了。

它的画面真是太好了。导演是克林特·本特利,我之前没听说过,看了这片子就记住了这个名字。他的镜头有一种自然气质,是那种走在森林里,忽然抬头看见的那种不打招呼的美。你可以看见一束光穿过树叶缝隙,在焦外留下一团团光斑,在空气里散开,最后落在一个人的额头上,然后那个人眯了一下眼睛。即使是在昏暗的场景,导演也只靠火光和烛光,你能看到随着太阳落山,人脸上的光在变,眼睛里的东西在暗,身体变成一团黑影,溶进黑夜。这些是顶级器材的表现力,更是导演的审美情操。

导演还花了很大力气去拍那些树,3:2的画幅也适合拍树。你看着松树、杉树、桦树,一棵一棵沉默地站着,会觉得它们比人活得久,比人有耐心,它们见过太多事情了,但它们不说。一直认为,影像的魅力不在于拍什么,更在于怎么去拍,『火车梦』的这种拍法,在这个时代,是稀缺品。

再说说乔尔·埃哲顿,他把格兰尼尔这个角色的重量演出来了,你看他走路,他跟人说话,连他在河水里洗澡,你都能感觉到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在往下扯。山火熄灭后,他回到房子的灰烬里,没有大哭,但他的肩膀在抖,像树在风里,他站起来走了,那个起身,那个步态,你看着就知道,这人以后不会再好了。

好演员牛逼的地方在于能塑造出一种处境,处境什么都不给你,你就自己往里填。

看了小说才知道,有些东西,电影没拍出来。

“一九一七年的夏天,罗伯特·格兰尼尔参与了一起企图杀死某中国劳工的事件。”,这是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,奠定了全书的基调,这一粒种子将在此后的漫长岁月里生根发芽,“无论走到哪儿,中国佬都在他眼前晃”。格兰尼尔后来痛失妻女,一个人老死在林子里——这一切在原著中都有着含糊的关系,你会觉得,嗯,是有点报应的意思,他配得上他的苦难,但“在格兰尼尔看来,如果上帝连祂自己的文字都无法保护,那就证明大火比上帝更强大”,所以不是老天爷在算账,是人的良心在算账。

电影把这个改了,起码是弱化了,电影里看着像是他没拦住,反正我先看电影完全没看出原著那意思。小说里的格兰尼尔是有罪的,他的悲伤带着一股血腥气,电影里他的悲伤被洗干净了,更像个倒霉蛋,被命运欺负了,被时代欺负了,你可以安心同情他了。导演大概觉得让主角干净一点,观众更容易代入,而文学就是有时候让你站在远处看一个人,看着他身上那些脏东西,然后你心里咯噔一下,发现自己身上也有。

还有那些配角,小说里有一堆人,出场没多久就死了。黑利被人砍了膝盖,阿恩被树枝砸死,老实的印第安原住民鲍勃被火车碾死,每个人死得都挺突然,在那样的年代,在那样的地方,命就是那么不值钱。电影把这些人都简化和温和化了,把笔墨更多用来描绘了小说里篇幅有限的恋爱和家庭生活,显得格兰尼尔更有那种“我很深情我很沉默”的气质。

无意去苛责编剧。电影这个媒介,天然需要你在两个小时里喜欢上这个人,至少得愿意陪着他,Netflix的流媒体更是如此。主角的道德负担太重,观众就容易关掉屏幕。电影将小说里一些令人不舒服的元素删掉了,它依然能称得上一部佳片,它在视觉上令人赞叹,只是它在原著精神上圆滑了点儿。

『火车梦』是丹尼斯·约翰逊五十多岁写的,一点登味也没有,不啰嗦不温情,不跟你讲什么人生感悟。他也不搞史诗叙事、时代画卷那一套,他写格兰尼尔,就是写一个具体的人怎么活,怎么死。格兰尼尔活了将近一个世纪,他写了不到三百页,他的句子短,但有一股狠劲儿,像斧子砍树,一下一下的。

约翰逊的高明在于,他不审判他的角色,也不替他们辩护,他的文字很节制。比如格兰尼尔最后在嘉年华上看见狼孩,他觉得那是他女儿,约翰逊就这么写了,没有解释,也没有分析,他就是把这个画面放在那儿。你怎么理解,自己去琢磨。

这种节制在今天的文艺作品里越来越少见了,我们越来越需要答案和解释。电影里格兰尼尔最后坐飞机上天,俯瞰森林,旁白缓缓念出“在那个春日,当天地倒悬的瞬间,他终与万物相连”,多美啊,多有诗意啊,你可以带着这份美感放心关掉电视,晚上睡一个好觉。

但小说里没兴这个。小说里格兰尼尔就是一个人,孤独无依,活到不能再活,然后就死了,两个季节之后才有人发现他的遗体。没有什么回响,在万物看来,也没有什么连接。那些说不清楚的诅咒,搞不明白的幻象,回光返照似的性欲,都跟着他一起没了。

那些说不清的,大概就是文学舍不得丢掉、而电影没有拍出来的。有些东西,拍不出来,但可以写出来,有些东西,写不出来,但可以留在心里。格兰尼尔不会祷告,不会跟任何人说他的心事,更不会写诗,但当他看到落基山脉的群山在阳光下破云而出,他心里一定有什么东西在动,那个东西,就是他的诗。

凡人礼遇自己的方式,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途径吗?我不知道。

添加新评论